fayuananjianmen
admin 2015-08-21 11:03 848
法院設立安檢門是非常必要的事情,公安局、法院、檢察院都應該安裝金屬探測安檢門等安全檢查設備,用于提升安全管理工作,這也是大勢所趨,而安檢和公信又容易讓訪客產生矛盾,維和時代科技認為:應該兩周抓,既要安全,也要公信力!
法院是矛盾的聚集地,誰也不能保證在正常的訴訟過程中會發生什么樣的臨時變故,所以,如果沒有嚴格的安檢,對當事人乃至訴訟秩序都會形成潛在的威脅。然而,一些群眾卻將嚴格的安檢行為誤解為法院在故意刁難。安檢服務的好與壞,影響著人民群眾對法院印象的好與壞,必須予以重視。
在進行作風自查和征集群眾意見中我們發現,在一些地方,一些群眾對法院安檢工作意見很大,認為安檢使得進出法院辦事非常麻煩,更有甚者因為安檢問題與執勤法警產生激烈矛盾。部分群眾因此對法院留下了不好的印象。
其實,法院之所以設置安檢,主要還是為了維持法院的正常秩序和當事人的人身安全。法院是矛盾的聚集地,誰也不能保證在正常的訴訟過程中會發生什么樣的臨時變故,所以,如果沒有嚴格的安檢,對當事人乃至訴訟秩序都會形成潛在的威脅。
然而,一些群眾卻將嚴格的安檢行為誤解為法院在故意刁難。正因為如此,不少人在經過法院安檢后,心里都不太舒服,法院與群眾的關系在這“第一道門檻”就產生了隔閡。這不得不值得法院反思,開展安檢并非法院獨有,如機場、車站等等都有,同樣是安檢,那么為什么在其他地方理所當然,而在法院則是如此被人民群眾抵觸呢?筆者認為,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:一是法院安檢工作的宣傳不到位,沒有讓人民群眾真正明白安檢工作的重要性和真實用意;二是部分法院負責安檢工作人員的態度有問題,常常給人以生、冷、硬、橫的感覺;三是工作方式不當;四是交流溝通不暢,往往一些到法院辦事的群眾,因為安檢的阻礙會發出一些抱怨,恰好被安檢人員聽到,從而引發一些不必要的誤會與摩擦。
因此,法院必須尋找到一條能夠讓人民群眾信服,也能實現安檢目的的途徑,絕不能因為安檢工作而影響了司法公信。筆者認為,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:
首先,加大司法公開力度,增強人民群眾對法院安檢工作的了解。通過媒體、網站、報刊等加大司法公開力度,通過司法公開,充分向人民群眾介紹法院安檢工作的目的、理由、流程等,讓辦事群眾事先有心理準備,消除對立情緒,了解安檢工作的重要性。
其次,加大對安檢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和作風整頓。可以聘請專業的禮儀服務專家,對法院安檢人員的工作內容、儀表儀容到語氣態度等都進行強化培訓,同時,加強紀律作風教育和整頓,對社會習氣過重、不講規矩、不守紀律的安檢人員予以清退,要做到從根本上對安檢工作進行規范,改變工作人員對待百姓的態度,堅決杜絕“門難進、臉難看”的情況發生。
最后,改進工作方式,減少不必要的誤會。如安檢手續要盡量方便快捷,科學合理;再如,安檢人員在工作中聽到群眾的抱怨,要耐心委婉進行解釋,切實不可盛氣凌人,出言威嚇,讓矛盾進一步激化。